摘要│河北省明确:发展装配式建筑,推进标准化建设,鼓励医院、学校等公共建筑优先采用钢结构,培育产业基地,增强唐山、保定、廊坊等市环京津和雄安新区的市场辐射能力,到2030年装配式建筑占当年城镇新建建筑的比例达到40%。持续推进装配式农村住房建设试点工作。
关于印发《河北省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》的通知
冀建节科〔2023〕2号
省有关部门,各市(含定州、辛集市)住房和城乡建设局(建设局)、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、发展改革委(局),石家庄市园林局,雄安新区管委会规划建设局、改革发展局:
《河北省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》已经河北省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议通过,现印发给你们,请认真贯彻落实。
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
2023年2月8日
河北省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
为深入贯彻党中央、国务院关于碳达峰、碳中和的重大战略决策,全面落实省委、省政府有关工作部署,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、国家发展改革委《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》和《河北省碳达峰实施方案》,制定本实施方案。
一、总体要求
(一)指导思想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,认真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,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河北工作重要指示精神,准确把握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要求,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,坚持系统观念,统筹发展和安全,以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为引领,健全政策体系和市场机制,强化技术标准支撑,全面提升城乡建设绿色发展质量,稳妥有序推进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,为建设经济强省、美丽河北作出新贡献。
(二)主要目标。2030年前,城乡建设绿色低碳发展政策体系和体制机制基本建立,能源资源利用效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,用能结构和方式更加优化,可再生能源应用更加充分,城乡建设方式绿色低碳转型取得明显进展,绿色低碳运行基本实现,城市整体性、系统性、生长性进一步增强,人居环境质量大幅改善,绿色生活方式成为公众自觉行为,城乡建设领域碳排放达到峰值。
二、建设绿色低碳城市
(三)优化城市布局结构
1.构建区域协同绿色发展新格局。优化城市形态和功能布局,推进区域重大基础设施共建共享。推动城市组团式发展,每个组团面积不超过50平方公里,组团内平均人口密度原则上不超过1万人/平方公里;加强生态廊道、通风廊道、滨水空间和城市绿道统筹布局,协调建设区域生态网络,组团间保持生态隔离空间并形成贯通连续的生态廊道,净宽度不少于100米。打造绿色发展“雄安标准”,建设绿色生态宜居新城区。(省自然资源厅、省住房城乡建设厅、省发展改革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)
2.加强城市规划绿色低碳管控。明确空间形态重点管控地区,严格控制新建超高层建筑。引导发展功能复合的产业社区,促进产城融合、职住平衡。合理布局城市快速干线交通、生活性集散交通和绿色慢行交通设施,到2025年城市建成区路网密度达到9公里/平方公里以上。严格既有建筑拆除管理,除违法建筑和经专业机构鉴定为危房且无修缮保留价值的建筑外,不大规模、成片集中拆除现状建筑。(省自然资源厅、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)
(四)开展绿色低碳社区建设。按照《完整居住社区建设标准》,完善基本公共服务、便民商业服务和市政配套设施和公共活动空间,推动社区管理机制建设,到2030年设区城市完整居住社区覆盖率达到60%以上。推进绿色社区创建行动,推动社区人居环境、基础设施绿色化、信息智能化和绿色文化等建设,将绿色发展理念贯穿社区规划建设管理全过程。鼓励选用绿色家电产品,倡导“部分空间、部分时间”等绿色低碳用能方式,推进社区充换电设施建设。(省住房城乡建设厅、省自然资源厅、省发展改革委、省商务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)
(五)全面提高建筑绿色低碳水平
1.大力发展绿色低碳建筑。建设高品质绿色建筑,政府投资或者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建筑、建筑面积大于2万平方米的大型公共建筑、建筑面积大于10万平方米的住宅小区全部达到一星级以上,大幅提高雄安新区、廊坊北三县三星级绿色建筑比例,到2025年,全省城镇竣工绿色建筑占比100%,星级绿色建筑占比达到50%以上。实施建筑能效提升工程,2030年前新建居住建筑本体达到83%节能要求,新建公共建筑本体达到78%节能要求。推进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(近零能耗建筑)又快又好发展,建设雄安新区近零能耗建筑示范区,在保定市开展全产业链发展试点示范,到2025年全省累计建设1350万平方米以上。(省住房城乡建设厅、省发展改革委、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)